什麼是智慧財產權?
說到「財產」,一般人可能只會聯想到的,就是不動產(如土地、房子);動產(現金、珠寶、股票...)等「有形」且具體可見的物。但其實在人類的文明發展史中,「無形」的財產也逐漸受到大家的重視。所謂「無形的財產」就是指人類基於思想進行創作活動而產生的精神上、智慧上的無形產物,例如音樂(如曲詞之創作)、書籍(如小說、學術論文之創作)、畫作(如國畫、油畫、漫畫之創作)、網站設計(如雅虎入口網站之設計)、電腦軟體(如微軟OFFICE XP套裝軟體)、發明專利、商標(如IBM、MICROSOFT)等。而國家以立法方式保護這些人類精神智慧產物賦與創作人得專屬享有之權利,就叫做{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IPR)」,包括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這些雖然是無形的智慧產物,但它們的經濟上之價值往往難以估計。 一般人對他人有形財產之權利比較尊重,而對尊重別人智慧財產權的觀念,相對而言就比較薄弱,所以像仿冒品、盜印書籍、盜版軟體之充斥市面;或是使用類似著名企業的商標引起消費者混淆等行為,亦常常可見。這其實都是一種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與侵害他人有形財產之結果是相同的,其法律責任上,除了須對權利人負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外,刑事上也可能要受到處罰(例如盜印他人書籍販售,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可以處以行為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中科院智權通報第 49 期>
心得感想:看了文章之後,我認為智慧財產權的定義就是{國家對於發明及創作給予所有人專用之權利},所以不能隨隨便便就複製別人的文章、圖片、下載別人的音樂、軟體。我曾經想過:【為什麼不能複製別人的圖片呢?對別人又沒有什麼傷害!】,但是,如果站在製作圖片的人的角度來看,就不一樣了,自己辛辛苦苦做出來的圖片、音樂,別人按兩下就拿走了,這部是很讓人覺得很「嘔」嗎?所以我覺得不可以隨便拿走別人製作的東西。但也不是說完全不能,如果要拿的話,一定要經過作者的同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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